家庭教育史的变化(家庭教育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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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史的变化(家庭教育的发展史)

家庭教育亲子沟通是每一个父母必修课,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亲子沟通顺畅的,那整个家庭氛围都会非常和谐,更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成长,宝贝成长计划小编老师在讲NLP亲子沟通,高效能亲子沟通,GROW沟通模式,手把手教父母如何做好家庭教育亲子沟通,父母你要学习吗?

一、 家庭教育的概念

(一)家庭教育的涵义

家庭教育是一个常用的概念。研究者们对这一概念有各种不同的定义和界定。多数人把它界定为: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其他年长者在家庭中自觉地有意识地对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年幼者实施的教育和影响。这一界定告诉人们:家庭教育的教育者主要是父母,还可能是祖父母等年长者;受教育者主要是未成年的子女,还可能是孙子女等其他年幼者;教育环境是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年幼者生活于其中的家庭;而家庭教育与家庭环境影响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是自觉的有意识的,而后者是自发的无意识的。

(二)家庭教育的双向互动

父母或其他年长者是家庭教育的主体。他们对子女和其他年幼者的教育,包括言教、身教与境教。顾名思义,言教,指的是通过语言(口头语言或书面语言)讲道理,提要求,使孩子懂得该怎么做,为什么要这么做。身教,指的是施教者身体力行,给孩子做出榜样,以树立自身的威信,增强教育效果。境教,则是指为孩子创造一个较好的学习及成长环境,以便充分发挥言教、身教的功效和家庭对孩子潜移默化的作用。

子女或其他年幼者并不是消极的、被动的接受者。他们可能很好地接受来自父母或其他年长者的教育影响,也可能对这种教育无动于衷,甚至想方设法加以抵制。他们以自身特点接受来自父母教育的同时,也会给父母的观念、行为等带来影响。可见,子女或其他年幼者既是教育的客体,也是教育的主体。教育过程中父母与子女之间、长者与年幼者之间意见的沟通,情感的交流和思想行为的理解极其重要。因此,家庭教育不是单向施教,而是双向互动。

(三)家庭教育的特点

相对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而言,家庭教育的基本特点是:

1. 教育的天然性。

抚养和教育子女是父母的天职。孩子从呱呱落地来到人间,进入家庭,家庭就成了孩子天然的教育场所,父母就成了天然的教育者。由于亲子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和共同的生活环境,他们既相互归属又相互依恋。父母对子女有强烈的责任感,关怀备至,体贴入微;而子女依赖父母,对来自父母的教育,哪怕尖锐的批评、指责,一般都比较容易接受。这种自然强化效应,是家庭教育的优势所在。但家庭教育的天然性,也伴随着不可控制性。家庭教育的性质、内容和效果,主要取决于家庭的主客观条件尤其是父母自身的素质;有些家庭甚至由于父母关系破裂、道德堕落等而不可能负担起教育的责任。家庭教育的天然性,还可能导致以感情代替理智,或者溺爱娇纵、过度保护,或者简单粗暴、放任自流,给孩子的成长造成不良后果。

2. 教育的终身性。

家庭的教育职能是同家庭共始终的。父母对子女既是第一位教育者,也是终身的教育者。子女从小在父母身边长大,个人的行为、理想以至职业选择、终身大事,均听从父母的教诲和正确指导;直至以后生活独立,成家立业,仍旧与父母保持密切联系,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来自父母的影响。家庭中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不断转化,一个人结了婚,有了子女,自己成了当然的教育者,但只要父母健在,他就既是教育者,又是受教育者。从这个意义上说,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是持久的、连续的以至终身的。家庭教育的终身性有利于增强父母教育子女的责任感,有利于父母同子女的思想沟通和对子女的深入了解,从而随时随地有针对性地给予教育。古语“养不教,父之过”,“知子莫若父”,正说明了这个道理。但终身性这一特点,也容易使父母滥用权威,对子女过于支配;满足于对子女表面的理解,忽视他们的性向与能力;在几代同居的家庭里,还容易产生教育上的不一致,导致孩子心理障碍。

3. 教育的个别性。

在家庭中,父母面对的是为数不多的子女,采用的教育方式基本上是个别施教。由于长期的共同生活,父母对子女的身体、能力与性向较为了解;由于子女在家庭里较为随便,各种思想行为比较容易如实表现出来;有的孩子出于对父母的依赖、敬佩,还能主动地把自己内心的想法向父母诉说,这些都有利于父母进行个别培养,因材施教。父母既可以及早发现孩子的兴趣、才能,加以培养,使潜能得以充分发挥,还可以针对孩子的问题、弱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以收到“长善救失”的效果。但在人才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里,一些家庭容易无视孩子遗传、环境和早期教育条件等的差异,对孩子的期望水平过高,过早实行定向培养,把孩子束缚在课内课外的学习上。这种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忽视个别差异的个别培养,不但难以收到预期效果,而且势必削弱对儿童品德的早期培养和习惯的早期训练,伤害儿童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主精神,从而阻碍儿童身心的正常发展。

4. 教育的弥散性

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虽然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但不像学校和社会团体那样有计划、有系统。它分散于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主要是在一定的家庭环境中,通过日常的生活、学习,通过与子女共同参加的活动,由父母言传身教来实现。家庭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都是非规范化的,具有明显的日常生活的性质,教育活动基本上与生活实践紧密结合。父母对子女的言教固然直接影响着孩子,家庭生活的各种因素尤其是父母自身的品德修养,都会通过耳濡目染,渗透到孩子的心灵中去。一个人从出生到成年,接受教育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潜移默化的影响过程。教育的弥散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家庭教育一方面是家庭中长者对幼者的教育,另一方面是长者的自我教育。

二、家庭教育的历史演变

家庭教育作为家庭的基本职能之一,是随着家庭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的。家庭是人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随着社会发展变化,家庭的形态、结构和性质在不断发展变化,家庭教育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

(一) 古代社会的家庭教育

人类家庭之发展,经历了血缘家庭、普那路耶家庭(伙婚家庭)、对偶家庭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几种形式。严格意义上的家庭教育,是随着严格意义上的家庭——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的产生而产生的。古代社会的家庭教育,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 贯穿着人身依附和宗法等级关系。

阶级不同,等级不同,家庭教育的形式、目标和内容也不同。中国夏、商、周三代的统治阶级,在太子、世子生下来后,便在宫中设“孺子室”,专事太子、世子保育、教育之用;稍后,又有官员专门负责辅佐、教谕太子、世子。其教育目的,是为了培养能够镇压奴隶的统治人才;教育内容是学习奴隶社会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秩序,区别贵贱尊卑等。而平民阶层的子女,只能在自己家里,结合日常生活、劳动向父母及其他年长者学习他们所从事的职业的知识、技能。至于奴隶,他们的一切,包括他们的子女,都属于奴隶主的;他们夜以继日地从事繁重的劳动,顾不上子女,当然谈不上什么家庭教育。在封建社会,宗法等级分明,各阶层的家教都各有其侧重点。

2. 以道德教育尤其是家庭伦理道德的教育为首要内容。

中国历代封建士大夫都把齐家与治国平天下相提并论,而齐家也好,治国平天下也好,都与修身息息相关,因此,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伦理、男尊女卑、轻视劳动、轻视劳动人民等封建思想观念,成为封建社会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许多思想家、教育家强调家庭教育要从教“人伦”着手,使孩子学会做人。而做人的标准可归纳为:在家孝父母,为国要忠诚,求学要勤奋,生活要节俭,待人要诚实,等等。

3. 注重早期教育。

中国古代社会,特别重视胎教和早期教育。周文王之母胎教的传说流传至今,孟母三迁、断织劝学、曾子杀猪教子等故事,更是脍炙人口。对古代胎教和早期教育的经验,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指出,幼儿时期行为习惯尚未形成,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应该抓紧时机,在幼儿能认识人、知喜怒时就开始教诲,该做的就要教孩子做,不该做的事则不让他做。如果孩子养成坏习惯再给予纠正,就很困难了。“固须早教,勿失机也。”

古代社会的家庭教育,尤其是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家庭教育,明显地打上了剥削阶级的印记,带有专制的色彩,但其中也有不少体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东西,即使在今天还是有启发、教育意义,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发扬光大。

(二)现代社会的家庭教育

随着社会生产向现代化发展,科学、技术与生产日益一体化,教育的发展进入现代化的新时期。在这个时期,教育既反映不同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要求,也反映生产现代化这一人类社会发展趋向的需要,具有某些共同的新的特征。家庭教育开始出现以下一些特点:

1. 家庭教育与社会需求相适应。

社会人才竞争日益加剧,使人们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教育带给人们不仅仅是知识和文化素养,而且还赋予生产能力和职业竞争能力。广大家长望子成材心切,重视教育,重视家庭智力投资。但有些家长不择手段,不惜以牺牲孩子的幸福童年为代价,甚至不惜作出自我牺牲。日本有些学者经过调查,尖锐地指出:“家长很容易被大众传播的假象所迷惑。因为他们既不是考试升大学的当事人,又很少获得有关这方面的正确信息”,家庭教育已日益变态,甚至可以说几乎濒临危机状态。它同“智育第一”的现象如出一辙,应当说这是富有讽刺意味的现象。

2.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配合。

当今社会,各种获取信息的渠道畅通,学校面临着来自多方面的压力和挑战。家庭作为儿童教育过程中的重要力量,与学校的合作受到广泛的重视;而家庭为弥补学校集体教育的不足,也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第44届国际教育大会颁布的《综合行动纲领》中倡导;“就学校和家庭之间的协作而言,应该采取措施以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中国政府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也多次在有关文件中要求“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地指导家庭教育。中小学要吸收善于教育子女的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工作。”但在不合理的教育体制下或在错误的教育观念支配下,家长与学校双方也容易出现职能上的错位。正如日本研究者所指出,学校代替家庭承担照管未成年人的职能,并因此而使学校固有的教育职能的实现出现真空;而家庭或许是作为学校职能弱化的补偿,或许迫于学历社会的压力,却出现“家庭学校化”的迹象,“家庭教育放弃本来的职能而成了学校教育的承包机构,儿童因而受到挫伤,形成变态,被剥夺了多样的发展的可能性”。

3. 家庭教育受教育科学的指导。

长期以来,家庭教育基本上处于自发的状态。绝大多数家长的教育观念、教育态度、教育方式,都是从祖辈、父辈那里因袭下来的。随着社会的进步, “科学育儿”的观念为愈来愈多的家长所接受。为满足广大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教育子女有效方法的迫切需求,政府、社会团体和教育机构都在这方面为家长们创造条件。我国由国务院下达的《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2001-2010年)》,明确地把“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增加各类家长学校的数量”,“提高儿童家长教育知识知晓率”,作为21世纪初我国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一个主要目标提了出来。全国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家庭优生、优育、优教的基本知识;有关学术机构和学术团体开展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为改善儿童成长的家庭、社会环境提供理论支持。

4. 家庭教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的事业。

把家庭教育作为教育事业乃至整个社会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教育改革方案之中,并从法律上给予保证,是现代家庭教育发展的一个新趋向。在美国,为了“支持并强化家庭作为孩子们的主要关爱者和道德老师的传统角色”,有些州发起了“家庭教育年”运动和组织了“家长为师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3年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要求:“全社会都要关心和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形成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同学校教育密切结合的局面。家长应当对社会负责,对后代负责,讲究教育方法,培养子女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台湾于2003年正式通过《家庭教育法》,对学校实施家庭教育的方式、应扮演的角色及完成的任务作出了规定。

(三)当今家庭教育的新课题

当今,中国社会正处于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传统工业化社会向信息化社会转型,计划经济向全面市场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婚姻形态、婚姻关系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既为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提供了一些有利条件,也给家庭教育带来许多负面影响。社会变迁和家庭变化,使家庭教育原来存在的矛盾更为尖锐,同时又面临层出不穷的新课题。如:

  • 家庭教育的创新问题;
  • 家庭教育资源的整合问题;
  • 家庭教育的实效性问题;
  • 家庭教育的实施指导问题;
  • 家庭教育伦理规范的建设问题;
  • 学习型家庭的构建问题;
  •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家庭教育问题;
  • 家庭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
  • 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性教育问题;
  • 儿童青少年安全上网问题;
  • 少年期的亲子关系问题;
  • 家庭暴力对子女的影响和教育对策问题;
  • 家长教育观念更新问题;
  • 家庭与学校协同教育问题;
  • 家庭与社区协同教育问题;
  • 单亲家庭子女教育问题;
  • 城市流动儿童的管理、义务教育和行为指导问题;
  • 农村留守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等等。
  • 上述种种,有些属于普遍性问题,有些则是某些类型家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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