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逆最是家中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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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也怪,我的最要好、最默契的朋友中,无论男女,大多和我一样,都是家中老小。这让我开始关注和研究“老小文化”,也渐渐得出自己的交友心得或谬见——老小最可交(不是老小别生气啊,我不是有意冒犯)。
于是,在社交场合与陌生人见面,我常会好奇地询问:“你在家里是老小?”如果得到肯定的回答,我便会轻松、愉快许多,自认为可以放言无忌,甚至推心置腹地交谈。我的理由是,一般家庭里的老小——老儿子或老闺女,都习惯被老北京人称作“老疙瘩”,“老疙瘩”得到祖辈、父辈、同辈的疼爱最多,被拥抱得多、被亲吻得多、被夸奖得多,因此,他们的情感世界便温暖得多、敏感得多、丰富得多,以致他们待人接物会更加友善、更加开朗,也更加自信。即便有些父母很严厉,但对最小的儿子、最小的女儿也常会网开一面,不仅不去厉声训斥,还会宠爱呵护有加、任其率性而为。这让老小能够拥有相对民主、宽松的成长环境,天性受到保护,并敢于对长辈或权威犯颜直谏。
一旦这些家中老小长大成人、步入社会,他们宁折不弯、不默而生,鄙视唯唯诺诺、吹吹拍拍的奴性人格的心态、意志已经养成,便不太容易被金钱、权势和名利所驯服,却总是在内心深处有自己的主见和主张,并且个性张扬。我甚至相信,由于在家庭生活中情感和物质所得最多,所以老小的贪心或贪图便宜的心理应最少、最小。如果让家中老小担任社会公职或官职,至少他们不太会过于贪恋权位和私利,反倒有可能执著地坚持真理和正义,做一个公心为上的廉洁之士。而在情场上呢,老小是那个最不能不被人爱、也最不能不去爱别人的人,他们对爱的感受能力、对爱的渴望程度以及对爱的表达需要都远远超过其他人。老小个个是天生的情种。或许,重感情、轻物质是他们的专利。
不信你就去想想、看看,你的身边、你的交往中,到底有多少很功利、很势利、很圆滑的人是家中老幺,我想比例会很小、很小吧。我始终坚信,给一个孩子更多的宠爱或怜恤是一件好事。让一颗童心变得美丽、充盈、富足是值得的,势必将给这世界带来福音、福泽和福祉。人类文明进化的历史中不乏这样的先例,孔夫子和释迦牟尼都是家中老小;哥白尼和牛顿同是家中老幺;托尔斯泰和李白皆是家中“老疙瘩”。如果说每一个家庭都有规矩的话,老小的确更容易出圈儿,但出圈儿的同时也意味着探索和冒险,尝试与发现;如果说所有的公司、企业都有章程的话,老小的确更容易出格儿,但出格儿的同时也预示着审视和重组,改革与完善。老小的耿介性格时有大碍,但其美好天性中常存大德。
倘若家中老大最适合做老板或经理,那么家中老小无疑更适合做诗人。唐代诗仙李白就是兄弟中排行最小的,他有个别称——“李十二”。很难想象,那让贵妃斟酒、力士脱靴,且被杜甫赞为“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诗人,竟然会是大多性格沉稳、颇识大体、看重尊卑、不敢造次的家中老大或老二。出生在李白之前、之后的诗人屈原和词人辛弃疾也都曾是父母最疼爱的小儿子,他们的诗词中有着甚为浓烈的家国情怀,并对世间一切美好、高尚的事物有着天生的尊崇与向往。屈原的吟唱给人永久的美感和震撼:“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辛弃疾的咏叹则让人在回味中激越、感奋:“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单从想象力和创造力来看,老小优势最大。
莎士比亚和曹雪芹都洞悉“老小文化”的精髓。在莎翁戏剧《李尔王》中,那诚实无欺、不会甜言蜜语、只向做国王的父亲表达朴实、真挚情感的是小女儿考狄利娅,而不是大女儿和二女儿;在曹雪芹小说《红楼梦》中,那平等待人、尊崇个性、说出痴话“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的是小儿子贾宝玉,而不是兄长。而现实生活中,诸多家庭的兄弟姐妹中情商最高的常为老小,就连智商最高的也往往非老小莫属。其原因是,父母在他们生活阅历、经验、知识和智慧相当丰富的年纪生出的孩子,自然得天独厚。个人的生活体验告诉我,老小是受上天垂爱、命运恩宠的幸运儿,他们所得的人伦之爱越多,渴望付出的人间大爱也越多。他们随时随地准备为真性情的保有和说真话的后果买单,也非常愿意为艺术理想中的真、善、美付出必要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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